要求
申請人必須 ─
(a)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具同等資格;
(b) 於獲得資格後,具備至少一年有關工作經驗(請在「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內的「工作性質」下填寫獲得資格後之相關工作經驗的職責細節);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註一];
(d) 符合以下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和中文運用試卷中分別取得二級和一級成績,或在其他考試取得同等成績[註一];以及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e) 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二]。
招聘考試:申請人必須參加暫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在香港舉行的筆試[註三],並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能獲邀請參加遴選面試。該筆試為英文寫作試卷,目的是評估申請人的撰寫及組織能力。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筆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庫務會計師的入職條件。
註一: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以下考試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b)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 (c)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6.5或以上(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的成績須不低於6)。而該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由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7日)有效。
以下考試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或以上成績;或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或以上的成績。
註二: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 分中取得53 分或以上( 即在15 題中答對8 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測試。
註三:所有考生必須遵守當時適用的抗疫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符合當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及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進入試場。
註四:以下的申請均不獲考慮:(a)申請人未能符合入職條件(包括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測試成績及專業資格);(b)申請表格資料不全及/或未附上所需證明文件或庫務署未能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收到該申請或所需證明文件;或(c)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收遞交的申請。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接獲通知。若筆試因任何理由改期,庫務署會在網站發佈有關消息及在筆試舉行前兩星期內以信件通知有關考生最新安排。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邀請將以郵寄和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申請人應密切留意是次招聘進度。招聘進度資料將上載於網址http://www.try.gov.hk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