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應徵者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傳播學或新聞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能證明具備最少三年或以上大型廣播機構從事新聞或資訊節目的全職工作經驗及往績良好;[參閱註1]
(c) 具備製作或主持與民政事務局政策範疇相關的節目經驗,以藝術文化節目為佳;
(d) 具有良好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參閱註2] ,並能夠建立、撰寫和編修各種新穎有力的宣傳營銷資料內容例如演辭、文稿及網誌等;
(e) 性格外向、主動可靠,有責任感及注重正確細節;
(f) 能夠在壓力下及設定時限內完成工作;及
(g) 具備良好的電腦MS Office應用技巧,包括 Word、 Excel和 PowerPoint。
註: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述其工作經驗。
(2)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