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必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内獲律師或大律師資格;
(b) 必須在2022年4月29日或之前,(i) 在執業方面; 及 / 或 (ii) 在司法工作方面;及 / 或 (iii) 在司法或法律培訓 / 教育相關工作方面;及 / 或 (iv) 在法律研究工作方面,具備自取得律師或大律師資格以來最少八年的經驗或綜合經驗;
(c) 申請人須具備良好的策略性思考能力、判斷力、管理能力、溝通能力及人際技巧;
(d) 具備編製刊物 / 手冊及 / 或 提供專業培訓及 / 或法律研究的經驗,以及有關刑事和民事訴訟程序的工作經驗更佳;
(e) 具備優良的英語口語和書面溝通技巧,如兼備優良的中文口語和書面溝通技巧者會獲優先考慮;及
(f) 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