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 本港大學所頒授的經濟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 本港大學所頒授與經濟學有關之學科的榮譽學士學位及經濟學碩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1)];(c) 如具全職經濟分析或相關工作經驗者更佳[見註(2)]。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2) 申請人應列明其工作的性質及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