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認可的資訊科技、資訊系統、計算機科學或電子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b)(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c)在取得學歷後具備至少一年資訊科技及通訊設施的管理及應用開發經驗,以在電話中心為佳;(d)具備處理MicrosoftSQL或OracleDatabase經驗;(e)具備WindowsServers、ExchangeServer、LinuxOS、ServerVirtualization、PABX、IVRS、網絡操作及管理經驗及/或專業資格為佳;(f)良好溝通技巧及解決問題能力;以及(g)能夠在壓力下獨立工作。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