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 [請參閱註]。
2. 申請人必須取得以下其中一項資歷之學位或高級文憑或文憑或証書 :-
(a) 電子或通訊工程學;
(b) 電機工程學;
(c) 機械工程學;
(d) 電腦工程學;
(e) 資訊系統 / 資訊科技; 或
(f) 製造工程學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b)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c)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d) 須通過有關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