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i)持有本港會計學學位、或其他學位而會計學須為所修學科之一,或同等學歷;或(a)(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同等學歷;(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獲取及格成績;(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資格;及(d)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助理評稅主任筆試:符合上述入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參加助理評稅主任筆試並取得及格成績,該筆試暫擬定於2020年1月上旬舉行。獲邀參加筆試的申請人將於2019年12月底前接到通知,通知日期需視乎舉行筆試的確實日期而擬定。於筆試取得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該面試暫擬定於2020年3月舉行。由於審核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並不表示他們已符合助理評稅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
備註:(i)具備上述入職條件(a)(i)項學歷的人士,應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主修科目及選修的會計科目。(ii)現時並未具備上述(a)(i)項學歷但正修讀學位課程(並將於2019/20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9/20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會獲得聘任。(iii)如未曾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資格,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並將於2019年12月7日參加在香港以外的七個城市或2019年12月14日參加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的人士也可申請。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列明將會在上述考試報考的試卷。然而,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於上述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a)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b)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c)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d)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e)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