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認可的本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曾修讀傳播學、市場學、工商管理、公共關係、新聞學或其他相關學科者,可獲優先考慮;(b)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合共6年或以上媒體或公共機構相關全職工作經驗,而在提出申請之前的3年期間均從事相關工作;具備使用網站、數碼和社交媒體的相關工作經驗尤佳;(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註(1)] (即中文運用[註(2)]和英文運用[註(2)及(3)])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學歷;(d)具備良好中英文寫作技巧,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精通普通話尤佳;(e)具備良好人際溝通和協商技巧;以及(f)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特別是MS Office(Excel和PowerPoint)及中文文書處理。
(1)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 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永久有效。(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3)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 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 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 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4)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GCE A Level/ IELTS等公開考試成績證明以及詳列工作經驗的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