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
(b)精通中文及英文,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參閱註(i)];
(c)擁有良好的溝通技巧,能操流利英語、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優先;
(d)熟悉中文(倉頡或速成輸入法) 及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e)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6個月全職文書工作經驗者優先;
(f)具備客戶服務或管理津貼計劃的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g)具備在學校/公營機構或政府部門/決策局的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以及
(h)可能需要參加筆試。
(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 主要工作地點:觀塘
(iii)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五時前送交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所應徵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