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一年全職相關的工作經驗優先;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
(d)具備優良的中、英文寫作及口語能力;以及
(e)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及能力〈例如微軟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文書處理等〉。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