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市場學、社會工作或相關科目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學位後,具備十年社會福利服務、公共關係、市場推廣或相關的工作經驗,而其中至少五年任職主管/管理人員;
(c)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至(3)];
(d)能書寫通順的英文和中文;
(e)能以流利的粵語和英語作表達;以及
(f)熟悉使用各種電腦程式,例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
(1)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2年11月2日)仍然有效。
(4)具備在社會福利界統籌計劃推行工作、處理市場推廣、宣傳工作或營辦資助計劃的經驗,以及對香港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和福利制度有認識者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