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不論男女,皆可申請此職。申請人須持有(a)(i)香港認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具備至少兩年於電話查詢中心的督導工作經驗;或(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並具備至少四年於電話查詢中心的工作經驗,而其中至少三年為督導工作經驗;(b)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c)熟悉電腦操作。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