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的大學頒授的一級/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同等學歷;(b)具有最少三年協調及籌辦社區、教育或宣傳項目/活動的相關工作經驗;(c)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考獲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d)具分析力、細心工作、具良好溝通及人際技巧及自發性;及(e)具備電腦知識,包括微軟辦公室和中文文書處理系統。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