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i)在香港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c) 具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 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 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Excel和Access數據庫);及
(f) 申請人如具備不少於一年取得學士學位後有關行政或計劃管理的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a)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b)如有適當空缺,在輪候冊上的申請人有可能獲聘任為其他相當於行政助理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