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或具同等學歷;
(c) 良好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 一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e) 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微軟Excel、Word及PowerPoint軟件。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3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