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而製圖學必須為所修讀課程的合格學科之一,或具同等學歷[註(1)];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
(註:申請人必須通過色覺評核,以便執行有關監察和推行各類製圖工作的職務。)
(1) 申請人如在獲聘時已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而製圖學必須為所修讀課程的合格學科之一,或具同等學歷;以及在取得該學士學位後具備三年或以上相關的專業製圖工作經驗,將不會獲考慮聘用為助理製圖師。入選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2)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