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理工學院/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8年相關工作經驗,包括最少4年有關屋宇裝備裝置的工作經驗;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以及
(4) 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
註1: 就聘任而言,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E」級成績,在行政上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2: 具備消防範疇(包括煙霧控制系統)相關工作經驗和持有有效「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者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