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持幼兒教育、心理學或教育學位者優先;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具備不少於10年幼兒教育的學校視學/教學/教育行政工作經驗及/或在專上教育機構任教幼兒教育的教學經驗;
(d)具備不少於5年擔任管理及/或督導職級的工作經驗;
(e)由2020年9月1日起,申請人不在教育界別服務;
(f)曾在幼兒教育界別涉獵不同範疇和性質工作者優先;
(g)持有有關幼兒教育學士學位以上學歷者優先;
(h)能以中文與人有效溝通;
(i)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和對工作有熱誠;以及
(j)須品格良好。
(i)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的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www.hkqf.gov.hk)或致電3793 3955查詢;
(ii)實際的工作時間將由部門按工作情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