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文員

運輸及房屋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23:59
月薪$15,560
 

職責

就合資格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先導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的運作,提供基本支援服務,包括-
(a) 提供與一般辦公室職務、客戶服務、接收及派遞、人事、財務及會計、統計職務、資訊科技支援等有關的一般及文書支援服務;
(b) 與資助計劃執行伙伴跟進所收到的申請,索取並整理報表;
(c) 與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其他組別和執行伙伴聯繫,以監察撥款的使用和向成功申請人發出撥款的進度;
(d) 就會議安排提供文書支援服務;
(e) 協助處理公眾查詢;以及
(f) 履行主管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及職責。

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成績;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其他三科(包括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同等成績(註2),或具同等成績;
(c)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2年相關工作經驗;
(d) 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及技能,包括辦公室文書軟件操作及中文打字;以及
(e) 具備基本的中英文書寫和口語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話者更佳。

如資歷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仍未完全符合上文(a)至(c)其中一項入職條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1) 以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15,560元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間工作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也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一併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完整履歷表和學歷及經驗證明文件副本,須於下述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會視作申請日期),郵寄或送交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文員職位」。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或沒有所需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到通知,惟此期間長短或會有變且無須事先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須在面試之前或之後參加中英文筆試。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並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沒有收到任何回覆,可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3046
地址: 運輸及房屋局的1號投遞箱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入口
電話: 3509 7205 / 3509 7207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23:59
刊登日期: 2020-05-15

其他招聘空缺

申請摘要

文員
運輸及房屋局
月薪15,560元
電話: 3509 7205 / 3509 7207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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