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同等學歷;
(b)中英文良好;
(c)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見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優先;
(d)熟悉中、英文文書處理,MSOffice及一般電腦操作;
(e)曾從事相關工作者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f)申請人須接受中、英文文書處理及MSWord和MSExcel應用測試。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