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歷史、政治科學、公共行政、資訊管理及圖書館學、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或同等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1)];
(b) 在畢業後研究或修讀歷史、政治科學、公共行政、資訊管理及圖書館學、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或同等學科,又或接受相關訓練,為期兩年[註(1)];以及
(c)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
(1)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清楚填上:
(i) 其所持學士學位的主修科目;以及
(ii) 在畢業後進行研究、修讀或接受訓練所在的公司/機構、所持職位,以及研究、修讀或訓練的期間及所屬性質。
(2) 申請人在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取得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或中國語言文學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GCE A Level)英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任何一日有效(即2020年6月19日至7月2日)。
(6)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