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相關機械學科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或海事處處長接納的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請參閱註(2)];
(ii) 持有海事處處長簽發的一級(輪機師)適任證書或其接納的證書;以及
(iii) 具備兩年擔任遠洋船大管輪或更高職級,又或於相關海事工程業內擔任同等要職的經驗[請參閱註(3)] ;或
(b)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機械工程╱輪機工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
(ii) 取得海事處處長接納的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請參閱註(2)];
(iii) 持有海事處處長簽發的二級(輪機師)適任證書或其接納的證書;以及
(iv) 具備四年擔任遠洋船大管輪或更高職級,又或於相關海事工程業內擔任同等要職的經驗[請參閱註(3)] ;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4)]。
(1) 未具備上文第(a)(i)和(b)(i)段指明所需學歷的申請人,如現正致力取得所需學歷,亦可申請,但必須於獲聘時取得所需學歷才獲考慮聘任。
(2) 未具備上文第(a)(i)和(b)(ii)段指明所需正式會員資格的申請人,如現正致力取得所需資歷,亦可申請,但申請書內必須夾附證明文件,證明已參加專業評核,或相關學會正審批其專業資格等。申請人必須於獲聘時取得所需資歷才獲考慮聘任。
(3) 未具備上文第(a)(iii)和(b)(iv)段指明所需經驗的申請人,如現正致力取得所需經驗年數,亦可申請,但必須於獲聘時在經驗年數方面符合要求才獲考慮聘任。
(4)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