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i)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美術及平面設計或數碼媒體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參閱註(i)];或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美術及平面設計或數碼媒體的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參閱註(i)];並具備不少於2年與平面設計、動畫設計或多媒體通訊相關的經驗 [參閱註(ii)];或 (ii)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美術及平面設計或數碼媒體的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參閱註(i)];並具備不少於4年與平面設計、動畫設計或多媒體通訊相關的經驗 [參閱註(ii)]。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申請人須述明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