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
(a) (i)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土木或岩土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或同等資格[請參閱註(1)];及兩年岩土工程工作經驗;或
(ii) 具備工程地質學或地質學的認可專業資格,例如英國倫敦地質學會特許地質學家資格,或同等資格;及兩年工程地質學或地質學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
(1) 為符合入職條件(a)項所載的要求,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其正式會員(土木或岩土界別)。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成績證明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土木或岩土界別)或同等資格副本,以及以指定表格詳述其學術工作及相關工作經驗。該指定表格可於土木工程拓展署網頁https://www.cedd.gov.hk/eng/about-us/recruitment-notices/index.html 下載。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4)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被轉介至其他政策局/部門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