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港的大學/理工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授的環境管理/科學科目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註:在聘用非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以及(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至少一年與環保工作/科學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d)具有電腦工作的知識及經驗;以及(e)具普通話表達能力、顧客服務、數據庫管理及互聯網網頁管理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