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認可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辦公室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累積不少於三年工作經驗,曾擔任管理或行政職位者尤佳;
(3)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為「課程乙」)取得第3等級(2007年以前為「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
(4) 具備良好的語言和書寫能力,並熟悉電腦操作;
(5) 具備良好的組織、分析、人際及項目策劃/項目管理技巧;以及
(6) 心思縝密,能獨立工作,積極主動,樂於投身團隊工作。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