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參閱註(ii)-(ii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參閱註(iv) – (vii)];以及
(d)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教育經驗 [參閱註(viii)]。
(i)計劃主任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i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i)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 (www.hkqf.gov.hk) 或致電3793 3955查詢。
(iv)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v)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v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vii)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viii)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學位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