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5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具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及註(2)];
(b)取得以上學歷後,曾最少3年全職工作;
(c)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及
(d)操流利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受聘者須於星期一至星期日、公眾假期、日間及夜間工作。
(4)受聘者須穿著制服。
(5)具有關顧客服務工作經驗者有機會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