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2)/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兩年工作經驗;
(c)在運用微軟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及其他常用應用程式方面包括中文輸入法具有豐富知識;以及
(d)具有良好的人際和溝通技巧。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