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在相關的科學或工程學科中,考獲本港大學頒發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c)取得學位後具有最少三年需承擔相當責任及與環境管理或空氣質素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d)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e)具備應對空氣質素監察或空氣污染管制方面的知識及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