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必修部分/延伸部分的數學科考獲第「第2級」或以上,並另有兩科理科科目考獲「第2級」或以上或「達標」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及兩科理科科目考獲「第2級」或「E級」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1)];及
2.具備最少一年全職工作經驗;及
3.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具顧客服務工作經驗,持有有效急救證書,或/及操流利普通話的申請人有機會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