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兩年辦公室行政及人力資源管理經驗,以具備在政府或公營機構工作的經驗為佳;或
(ii) 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四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
申請人如—
(i) 熟識政府行政/採購程序及《僱傭條例》;
(ii) 熟識電腦操作,包括微軟Word、Excel和Powerpoint;及/或
(iii) 具備督導及管理經驗
則更為理想。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