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者(a)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現時為香港或海外專上學院的全日制學生;(b)必須為學士學位課程的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主修電腦科學;(c)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成績達第2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見註);(d)熟識中文MSWord、Excel及PowerPoint;(e)英文打字速度每分鐘最少達30字及熟識中文文書處理;以及(f)具有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及溝通技巧。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