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持有:
(a)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
(c)於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七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d)在相關的工作經驗中最少有三年服務於公共事業;
(e)操流利英語和粵語;
(f)擁有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以及
(g)具備良好資訊科技技能(例如:文書處理,使用PowerPoint軟件和Excel圖表編製的知識)。
[備註: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