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所頒授與社會科學或特殊教育學科相關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
(c)具備研究經驗,若與教育相關者則更佳;
(d)申請者如具備相關的教學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e)熟悉運用MSWord,Excel,PowerPointandSPSS等。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