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認可的本港大學學位(主修社會工作、市場學或相關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
(b)取得學位後,具至少五年社會福利服務、公共關係、市場推廣或相關工作的經驗;
(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考獲「一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要求;[見註(1)至(3)];
(d)能書寫通順的英文和中文;
(e)能操流利的廣東話和英語;以及
(f)熟悉如何使用各種電腦程式,例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
[備註: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1)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3年11月18日)仍然有效。
(4)具備在社會福利界統籌計劃推行工作、處理推廣、宣傳或營辦資助計劃的工作經驗,以及對香港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和福利制度有認識者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