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c)電腦知識,包括使用Excel,Words,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及
(d)如能達到英文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及中文打字每分鐘至少20字的水準更佳。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申請人將獲安排於面試當日接受中英文打字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