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取得學位後具有最少兩年辦公室行政及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具籌備環保項目及/或宣傳活動經驗,可獲優先考慮;(c)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或以上成績,在行政上會視作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