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取得學士學位後,在公共機構、社會企業或商業機構有不少於10年擔任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講寫能力,最少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d)具備策劃和計劃管理技巧;和
(e)具備良好的溝通和社交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在商業顧問及∕或對社區計劃/活動的運作具認識及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a)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永久有效。
(b)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任何一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