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b)具備十五年或以上行政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其中至少五年擔任高層管理職位,曾於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擔任相關工作者將獲優先考慮;(c)具備至少五年處理採購事宜的工作經驗;(d)能操流利英、粵語;(e)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附註1);(f)具卓越的分析(尤其是數據分析)能力;以及(g)精通電腦應用程式。具備有關招標工作的知識及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2)上述職位男女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