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E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1)-(2)];並具一年相關拍攝/燈光/收音器材的保養/維修,及/或電子外景製作及照片製作之燈光佈置工作經驗;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2)]。
申請人如懂得電腦操作,如中文文書處理、MSWord、Excel和Powerpoint則更為理想。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2)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3)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