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同等學歷;
(b)中英文良好,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優先;
(c)具學校工作經驗者優先;
(d)熟悉中英文電腦操作優先,如MSWord,Excel,PowerPointandWebSAMS;以及
(e)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筆試。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