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物業管理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的學位,或持有本港認可的學士學位以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頒發的房屋管理文憑;
(b)取得上述學歷後,具超過10年全職從事房屋及物業管理工作的經驗,當中最少五年擔任管理職位;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d)具良好的中英文講寫能力。
(1)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無論男女,均可應徵此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