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能應用相關電腦技巧(如MSWord,MSExcel等)
(c)中英文打字:每分鐘40個字;
(d)對運動有一定認識,兩年中學相關工作經驗優先;以及
(e)面試者須接受即場電腦運用測試(英文打字、中文打字及Excel運用)。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