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香港頒授的舞台製作或室內設計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持有香港演藝學院/香港大專院校/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舞台製作或室內設計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兩年布景設計的工作經驗;或
(i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並另有三科考獲第2級/E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至(2)],並具有五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
申請人如能操作CorelDraw、AdobePhotoshop,AdobeIllustrator及Autocad則更為理想。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2)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3)申請人須提交以往作品,以顯示其製作技巧;及/或須參加工作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