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持有(a)(i)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學歷後具備至少兩年有關電話中心或顧客服務的培訓工作經驗;或(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並具備至少四年於電話中心的督導及/或培訓方面的工作經驗;(b)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人際關係;(c)良好中文(廣東話及普通話)及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d)熟悉電腦操作。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