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取得有關學歷後,累積至少八年全職與行政/管理工作相關的工作經驗。具備在項目規劃/發展/管理、處理/監督撥款事宜、資料庫管理、網頁管理、策辦推廣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c)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註);
(d)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以及
(e)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MSOffice及中文輸入法。
過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