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科學或語文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註(ii)]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在取得上述學士學位後,具備不少於3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註(iii)];以及
(d)擅於操作應用電腦軟件及程式,例如圖像設計及具備管理網上學習系統經驗者優先。
(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i)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