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主修工商管理、市場推廣、公共關係、社會科學、傳訊或新聞學則更佳;
(b) 在取得資格後最少有四年活動統籌、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或傳媒聯絡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成績;
(d) 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以及
(e) 溝通及人際技巧良好。
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2)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