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
(2)善於使用電腦處理工作,包括文書及數據處理軟件;
(3)須最少有二年全職倉務及物流工作經驗。申請人如具備在政府或公共機構擔任同等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及
(4)能在工作壓力及緊迫的情況下工作。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